根据薛城区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定于2022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为主题的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薛城区中医院多措并举开展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 我们在行动 2022年4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宣传月活动旨在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利益,筑牢医疗保障民生底线。 我院坚决贯彻薛城区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各部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拒绝“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面向全院干部职工和患者宣教监督管理条例,响应医保基金监管的倡议,“保护好医保基金就是保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全员动员努力构建诚信医保。 晨会前开展《条例》专题学习 在区医保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医保患者结算专用窗口以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要求全院加强培训学习,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等十八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同时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多种方式增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就医环节,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障。 我院积极压实责任,要求各科室主任不定期、不定时进行本科室的培训学习,并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条幅、电子大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号召每位员工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等网络渠道进行医保监管基金条例的宣传。 哪些行为属于骗保行为? 三、参保人员的骗保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 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 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举报投诉电话: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0632-448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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